金律师
小学高级教师,从事教育工作10年,其间连续5年担任语文教学并兼班主任工作。曾获省、市教研教改先进个人,因成绩突出,被市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,撰写的论文和执教的优质课多次在各级大赛中获奖。所带班级曾被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团中央青少年部授予“快乐中队”光荣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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